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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幕宾 【 rù mù bīn 】
成语拼音:
rù mù bīn
成语注音:
ㄖㄨˋ ㄇㄨˋ ㄅ一ㄣ
成语解释:
幕:帐幕;宾:客人。比喻关系亲近的人或参与机密的人
成语出处:
李瑞《送宋校书赴宣州幕》诗:“远避看书吏,行当入幕宾。”
近义词:
入幕之宾
成语结构:
偏正式成语
成语用法:
作宾语;指幕僚
常用程度:
一般成语
产生年代:
古代成语
成语五行:
金木水
成语繁体:
入幕賓
感情色彩:
中性成语
入幕宾是什么意思?
入幕宾 【 rù mù bīn 】
⒈ 语出《晋书·郗超传》:“谢安与王坦之尝诣温论事,温令超帐中卧听之,风动帐开,安笑曰:郗生可谓入幕之宾矣!”后因称参与机密的幕僚为“入幕宾”。
⒈ 后因称参与机密的幕僚为“入幕宾”。
引
语出《晋书·郗超传》:“谢安 与 王坦之 尝诣 温 论事, 温 令 超 帐中卧听之,风动帐开, 安 笑曰:‘ 郗生 可谓入幕之宾矣!’”元 曹之谦 《送王仲通》诗:“怀乡不作《登楼赋》,佐府真为入幕宾。”康有为 《瑞典北海申堪闻常熟凶闻》诗之二:“萧何 能荐登坛将, 王猛 曾为入幕宾。”
清代文字狱之一的“明史案”,究竟是怎样的案件?
明史案的主人公庄廷钱,浙江乌程(今浙江湖州)人。清兵人关后,庄廷钱购得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桢所撰明史稿,并广聘名士增补天启、崇祯两朝史事,用自己的名字刊行。
由于书中有诋毁贬斥清统治者的文字,所以不断遭到勒索,因贪污罢官的归安知县吴之荣勒索未成恼羞成怒,他设法购得初刊本,呈交法司。清统治者得知消息后,为压制一切公开的或潜在的反清行动或思想,遂兴大狱。凡刊刻、参校、藏书、售书者,以及失职之官吏,均株连治罪。至康熙二年(1663)五月十六日,因庄廷钱案被凌迟处斩百余人,诸犯妻子皆流徙。庄廷铑虽早死,仍被掘墓焚尸,父、兄弟数人均被斩,相关地方官员亦受重处,明史案成为清代牵连最广、规模最大的文字狱之一。
清代文字狱之一的“明史案”,究竟是怎样的案件?
明朝有一位官员叫朱国祯,浙江湖州人,退休后在家写《明史》,这是一部从洪武写到泰昌(有一种说法是写到天启)朝的史书。
朱国祯死后,家人将这书稿卖给了同乡庄廷鑨。庄请人把书续完,补足了天启、崇祯朝的记录,连南明的也一起写完。因为事以朱国祯的书稿为基础,所以其自带明朝正统思想,写到明朝后期建州崛起时,对建州统治者使用了明朝册封的官爵,对与建州作战失败的明朝将领用同情的笔法,对投降建州的官员称为叛贼,同时在南明部分采用南明皇帝的年号,而不用当时在北京的顺治皇帝的年号。
顺治十二年,1655年,《明史》完成,不久庄病死,其父庄允城于顺治十七年,1660年刻印刊发,并请江南名士写序。
顺治十八年,1661年,有人告发,清廷大怒,最后惊动鳌拜,下令彻查。康熙二年,1663年结案,写书者被凌迟,作序、刻印、出版、贩卖、购买者全部处死,共处死70余人,家人发宁古塔,朱国祯家和庄廷鑨家极惨。金庸《鹿鼎记》开篇介绍了此案的详情。
这个案子,是清朝文字狱第一案。就像我们平常常说的那样,越是喝醉的人越说自己没醉。其实在朝代这里也是如此,越是窃取江山得国不正的朝代,就会越加剧对文字的掌控。